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“双减”政策及本市教材教辅管理相关规定,规范教辅材料选用和管理工作,减轻学生课业负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辅材料(含纸质、数字化教辅)的选用、审核、征订及监督管理工作。
1. 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组 :由校长任组长,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教务主任、年级组长、学科教研组长,负责统筹全校教辅材料规范管理。
2. 教辅材料审核小组:由教务处及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,负责教辅材料的选用审查和质量评估。
校长:负领导责任,签署最终审核意见。
教务部门:制定选用流程,组织自查整改,建立问题台账。
学科组:按“一科一辅”原则推荐合规教辅,提交审核材料。
班主任/教师:不得强制推荐、代购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。
1. 合规性:仅选用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教辅,严禁目录外推荐。
2. 必要性:严格执行“一科一辅”,不得重复征订。
3. 自愿性: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,学校代购需书面申请。
1. 学科组初选 :教研组集体研讨后提交《教辅选用申请表》(含版本、内容说明)。
2. 审核小组评议:对照目录审查资质,形成书面意见。
3. 校内公示:通过校园网/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,接受监督。
4. 校长签字备案:审核通过后存档,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。
1. 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(如统一批阅、家委会代购等)。
2. 单位或个人进校宣传、推销教辅材料。
3. 通过线上平台、APP等关联付费学习资料。
4. 校本课程搭售教辅材料。
1. 定期自查 :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辅材料使用情况检查,建立整改台账。
2. 责任追究 :违规行为纳入教师绩效考核,严重者依规处理。
第五章附则
第九条 本制度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,修订需经同样程序。
第十条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本市最新文件执行。
2025年5月
附件:
说明:本制度结合文档要求,突出“一科一辅”“凡进必审”原则,细化责任分工和违规情形,确保可操作性。实际执行中需动态调整,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