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修改稿)
为贯彻落实青浦教育人才计划,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,推进高质量教育人才梯队建设,依据《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》,制定“上海市毓华学校第七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”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》(青委(2020)129号)、《打造更高质量教育服务品牌加快推进青浦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》(青委(2019)170号)的决策部署,创新名优教师评选机制,集聚优质资源,发展高水平教育教学团队,培养具有理想信念、道德情操、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群体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二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全校的专任教师(2024年12月31日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任教师、校级正职、主持工作的副职不参加本次评选)。
特级教师、特级校长、正高级教师直接列入名优教师范围。第六届“种子计划”团队项目终期考核“优秀”的主持人、副主持人直接进入本届学科带头人系列。
三、评选类别及名额
评选类别为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、教学能手、教学骨干(含教坛新秀)。
学校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、教学能手、教学骨干(含教坛新秀)相应人数,参照教育局文件规定。
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比例为本单位名优教师总数的50%,教学能手推荐比例为本单位名优教师总数的20%,且应兼顾学科和年龄。
四、评选原则
(一)以德为先原则。增强政治意识,提升师德修养,模范遵守《新时代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且选前作出承诺(承诺书见第七届名优教师评选申报表):
(二)业绩为重原则。参评教师应在近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:
(三)学校推荐原则。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、教学能手及教学骨干(含教坛新秀)的产生,必须经学校推荐;
(四)一线为主原则。重点倾斜一线专任教师,总量占比一般不低于通过人数的80%。
五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;
2.具有较高的育德水平、学科素养和较强的教学能力,教育教学成效明显,师生认可度高:
3.具有较为突出的示范或指导能力,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,成效显著;
4.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,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、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方面形成相应的研究成果;
5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:
6.身心健康,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(二)具体条件
1.申报学科带头人应有10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:申报示范教师、教学能手应有5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,其中,申报教学能手须是40周岁及以下(1981年12月31目后出生)的青年教师:教学骨干中的教坛新秀应在2-5年教龄的教师中产生。
2.初中学段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一般须具备高级教师( 或与之相当) 职称, 小学教师一般须具备中级职称5 年及以上; 申报示范教师一般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; 教学能手、教学骨干( 含教坛新秀) 须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;
3.申报学科须与所任教学科对应,任教周课时数应达到规定课时量(学校中层或校级副职干部参照执行)。
(三)履职要求
1.学科带头人
根据自身特长与区域教育发展需求,领衔一个“种子计划”团队,确定一个项目开展工作。项目类型如下:
(1)培养学科骨干。通过教学示范、课例研究、资源建设等形式,提升团队成员的教育教学水平,努力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鲜明的教学主张。
(2)带领学科团队。跨校带教2-3个教研组、学科基地等团队,寻找团队发展的增长点,打造示范性实践性学习共同体,助力校本研修质量提升。
(3)开发培训课程。针对区域教师专业发展需求,运用自身实践经验、教育智慧和研修成果,开发2-3门区级教师培训课程,力争入选市共享课程。
(4)研究教改问题。聚焦教改关键领域和重点、难点问题,确立教科研项目(课题),通过持续深入研究,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。
2.示范教师
承担教学示范、带教青年教师、开展专题研究。具体内容如下:
(1)承担教学示范。在开放常态课堂教学的基础上,在三年内至少开设3节能充分反映本人教学特色的校级及以上的研究、示范(展示)课。
(2)带教青年教师。至少带教2名青年教师,签订带教协议,制订带教计划,带教对象育德能力、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有明显提高。
(3)开展专题研究。参加1个“种子计划”团队,承担工作任务,或确立1个研究专题,开展合作研究,形成研究成果,并转化为校本研修课程。
3.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(含教坛新秀)
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(含教坛新秀)的履职要求应以承担教学示范、教学研究、校本研修等任务为重点,具体内容要求由学校参照自行制订。
六、评选程序
(一)个人申报。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,填写《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申报表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学校推荐。学校审核申报材料,根据评选条件、名额比例,择优确定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,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区级参加评审。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区级评选结束后,由学校组织教学能手、教学骨干(含教坛新秀)评选推荐,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区级核准。
(三)公示认定。经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,产生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人选名单,并在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。
七、破格申报
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破格申报,并由申报教师所在单位提供破格申报书面申请。
(一)教育教学大赛获奖。获上海市中青年教师教学评优一等奖;获上海市青年教师爱岗敬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。
(二)教育科研成果获奖。获上海市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(成果署名前3位):主持上海市重大教育改革实践项目或研究课题,并获结题优秀。
八、相关规定
(一)名优教师的主要工作必须在申报学科的岗位上。如主要工作发生变化、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,一般不再享受名优教师津贴。乡村学校名优教师若调入城区学校,一般不再享受名优教师津贴。
(二)对符合评选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,在名优教师评选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1.“强校工程”实验校教师:
2.参与区域内柔性流动的教师;
3.城区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,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满1年经历。
(三)对符合评选条件自愿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的优秀教师,可直接提出申请,不占学校推荐名额。若评为区名优教师,须在2022学年初进入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3年。
九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1、学校名优教师评审领导小组
组长:冯建忠
组员: 陆斌 潘俊剑 翟振荣 徐锋 夏敏华 屠国娟
2、学校名优教师评审工作小组
组长 冯建忠
组员:陆斌 潘俊剑 翟振荣 徐锋 夏敏华 屠国娟 林海 倪红燕 陈扬 刘欢 董莲 张慧
(二)保证公正公平。
学校在组织评选推荐过程中,要规范操作程序,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:要严格把关,仔细审核相关证明资料,杜绝弄虚作假,虚报实绩。
(三)遵守时间节点。
参评老师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时间节点,完成材料上报等工作,逾期将作
自动放弃处理。
十、时间安排
时间 |
具体工作 |
12月14日下午 4:30前 |
完成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自荐,申报表(见附件)承诺人签字必须手签一人一袋交教发处。 |
12月15日 |
学校工作小组完成申报材料初步审核 |
12月16日 |
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完成审核 |
12月17日 |
学校名优教师候选人(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)推荐名单公示 |
12月18日 |
学校报送名优教师候选人(学科带头人、示范教师)材料 |
|
|
12月24日下午 11:30前 |
完成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教学能手、教学骨干自荐,申报表(见附件)承诺人签字必须手签一人一袋交教发处。 (逾期作自动放弃) |
12月30日 |
学校工作小组完成申报材料初步审核 |
1月5日 |
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完成审核 |
1月10日前 |
学校完成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评选推荐名单公示 |
本评选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。
上海市毓华学校
2021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