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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毓华学校关于开展“我是老师,我为自己代言”专题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3-20    作者:毓华学校

上海市毓华学校关于开展“我是老师,我为自己代言”专题活动的通知

各位教师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做“四有”好老师的要求,不断深化开展“立德以为师,志行以树人”为主题的师德建设系列活动,根据青浦区《关于开展2017年青浦区师德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在全校在职教师范围开展“我是老师,我为自己代言”专题活动。

一、  活动目的

通过开展“我为自己代言”专题活动,大力宣传广大教师立德树人、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严谨笃学的先进典型,要求广大教师既立足岗位又立足社会,既重师德又重师能,既教好书又育好人,用模范的言行,进一步维护并提升教师的社会形象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鼓励一线的教师讲述自己的为师故事,解读点滴小事背后的珍贵师生之情、高超为师之能。同时,鼓励提供相关图片,如老师细阅作业、精彩授课、师生活动以及教师个人成长的珍贵“老”照片(包括学生时代的旧物件)等,并配以说明文字,讲述照片背后的故事。

学校通过征集教师的为师格言、教育感悟、师德故事的活动,大力宣传在平凡的岗位上以满腔的热爱、执着的追求照亮学生心灵、点燃学生梦想、陪伴学生成长的优秀教师。在校园内掀起“甘于平凡、乐于奉献,自信为师、骄傲为师”的互学互助同发展的新热潮。

三、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

有意向参加教师请填写下列表格(附后页)并与428之前上传教师发展处夏老师。学校在征集典型事例基础上评选出若干奖项,并遴选优秀者参加区级评选。

 

 

上海市毓华学校

2017年320


附件1

“我是老师,我为自己代言”专题活动征集表

单位(盖章):

姓名:

联系电话:

出生年月:

所教学科:

主要学习工作经历(从大学填起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工作中获得的主要荣誉(区级及以上)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为师格言:

 

 

教育感悟:(100字左右)

 

 

 

 

 

师德故事:(500字左右,不够可另附页)

提供相关图片,如老师细阅作业、精彩授课、师生活动以及教师个人成长的珍贵“老”照片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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